B股 900919 B股 *ST大江B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上海沪闵路8075号8楼上海地铁虹梅会务中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徐宏标先生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2人,代表股份282,354,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495%。其中: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为72人, 代表股份278,990,788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0人,代表股份为3,363,972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诚致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十项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决议为特别决议,其他均为普通决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决定2006年度不分配股利或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决定增补俞乃奋女士为公司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事项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事项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和聘用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6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50万元;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38万元。会计事务所在审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交通、食宿等费用公司予以实报实销。2007年度,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境内审计事务所,继续聘用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境外审计事务所。
10、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徐菁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提议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ST大江 编号:临2007-013
B股 900919 B股 *ST大江B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7年5月23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有8名,均出席了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俞乃奋女士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徐宏标副董事长不再行使董事长职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