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1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8.17%)《关于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拟将以下股东临时案提交2007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免去戴向东先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戴向东先生因身体原因长期无法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议免去戴向东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特此提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7日
二、关于同意刘明勇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刘明勇先生已经提出辞去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请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同意刘明勇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提案。
提案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7日
三、关于聘任刘明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免去戴向东先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11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提议聘任刘明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特此提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刘明勇先生简历:
刘明勇,男,现年36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豪力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提案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7日
四、关于聘任曹华峰先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刘明勇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会监事后,公司监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9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提议聘任曹华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特此提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曹华锋先生简历:
曹华锋,男,现年3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就职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任投资部经理。
提案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7日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