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 元(含税);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 元(含税)
2、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8 元;
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8 元
3、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4、除息日:2007 年5月30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一、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红派息方案
1、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 年末总股本14,93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9,862,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75,613,665.46 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0元。
4、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元;法人股股东、机构投资者自行交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9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派发现金红利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派发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3、邮政编码:528313
4、联系人:曾飞、冯欣
5、电话:0757-23832999-816 传真:0757-2383386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