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73,62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19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2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唯一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控股”)承诺如下: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原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凤凰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其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2、凤凰控股承诺在可以挂牌出售所持股份时,限售期内及其后的二年内减持底价比二级市场价格高出10%即减持底价为4.42元,二级市场价格取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一交易日即2006年4月14日A股收盘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日后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经核查,凤凰控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至今严格按照承诺履行,且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比例也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形成的结论性意见如下:“凤凰光学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凤凰光学本次11,873,62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73,62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3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