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及每10股分配比例:扣税前每股派现金红利0.04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扣税后每股派现金红利0.036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6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一、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7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4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分配方案
1、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620,677,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24,827,111.28元,尚余的未分配利润118,581,427.69元(母公司)结转下年度。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发0.36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每10股为0.36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0.4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事项
电话:(010)83673292
传真:(010) 8367319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胡华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