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7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6日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4月12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于200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06年度分红派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543,000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752,779.00元。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77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9,345.00元;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53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75,729.00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6日
4、发放对象:截止2007年5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四、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部门: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北衙路501号
咨询电话:0851-6321009
传 真:0851-6321001
邮政编码:550018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