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29日、30日,现场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事项计有五大议案11项内容,投资者务必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琼华侨”)于2007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并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3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5月28日、29日、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1号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的议案
(三)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730,000,000股
4、发行价格:以本次董事会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1.92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6、发行对象: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发行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审议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意向、协议;
2、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
4、对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锁定事宜;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五)审议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时间:2007 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29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3日。在2007年5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符合前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符合前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第八层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70206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898-66787587
传 真:0898-66757661
联 系 人:黄勇 舒能
6、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时间:2007年5月28日、29日、3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75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4)输入表决意见:在“买入股数”项下输入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华侨”A 股的投资者,如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S*ST华侨”A 股的投资者,如对本次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本次网络投票事项计有五大议案11项内容,投资者务必逐项投票表决。
附件2: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相应括号内填写 “√”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5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