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教育须常抓不懈(上接封一)
2007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风险教育须常抓不懈
(上接封一)从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看,投资者教育理念要贯彻,关键是市场主体对客户端的把握。首先是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一定要做到了解自己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结合近期市场变化和前期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上来。投资者教育,不但包括普及证券基础知识、宣传金融证券政策法规,而且要揭示证券市场投资风险、教育投资者结合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品种,以及公示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信息等内容,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把投资者教育有机融入客户服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业内一位有识之士说,要让投资者对风险“睡醒听见”、“睁眼看见”,这是很有见地之语,唯其如此,才能使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前先想明白三个问题:风险在哪里?自己能否承受?如何规避风险?风险教育常抓不懈,投资者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风险教育,警钟长鸣,是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