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财经要闻
  • 4:证券
  • 5:金融
  • 6:时事
  • 7:天下
  • 8:上市公司
  • 9:产业·公司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大全
  • 14:信息披露
  • 15:艺术财经
  • 16:艺术财经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5 月 26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7版:信息披露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搬迁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方式的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团贷款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5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2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7日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樊政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2,619,9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4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9人及律师出席了会议,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14,603,105.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7,874,726.31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72,477,831.33元。按当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339,799.29元。拟以公司年末的总股本2,548,348,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1.00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发放股票股利1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股。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提议和《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在公司章程中加入有关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活动的内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为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中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及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07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6,800,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362,619,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Ο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