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07年5月25日上市9:30-11:30、下午13:00-15: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4人,代表股份72067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702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845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1103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反对6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895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09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1079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09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反对7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06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1,822,210.9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752,857.2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988,105.3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057,459.00元。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1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15,9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082,459.00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7109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880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
五、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09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1079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0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1084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募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709921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932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
同意713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8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635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708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1082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7089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090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5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708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1082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4、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与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公募增发不安排老股东优先认购;
同意7086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18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弃权1013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发行的方式;
同意708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反对1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弃权10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
6、发行定价: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如发行定价政策发生变化,按新政策执行),最终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7097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1004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
7、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708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反对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1081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7087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7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9、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了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募增发A股完成前形成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同意70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1117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087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5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7089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089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中药透皮制剂丁桂儿脐贴全自动生产线项目;
同意7086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222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
2、抗肿瘤药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等冻干粉针类制剂生产线项目;
同意708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41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
3、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科研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同意708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6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4、中药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
同意708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6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5、缓控释类制剂生产线项目;
同意708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6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6、软胶囊生产线项目;
同意708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6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708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16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7086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123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 %。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贺虎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