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式:现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对外公告了公司已中标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拟投资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有关商务谈判工作已经结束,本公司已与萍乡市水务局签署了正式的《特许经营权协议》。
为了更好地建设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本公司已于2007年5月23日在当地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该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萍乡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为唯一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已注册成立的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所为江西省萍乡经济开发区登岸管理处金陵西路50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和项目公司负责萍乡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经营管理工作。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上述项目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旨在保持收益持续稳健增长的同时,积极推进新的发展项目,在原有项目资源的基础上,跨地区经营,延伸水务产业链进军污水处理等相关产业领域并向省内外其他城市和地区稳健拓展,取得更多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权和经营权,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成为集自来水生产和污水处理为一体的大型水务上市公司。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决议;
2.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
3.《特许经营权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