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于2007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大会于2007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13,076,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参加了会议,受董事长吴一坚先生委托,会议由孙圣明董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3,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批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3,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3、批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13,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4、批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113,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5、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为一年,由董事会决定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票113,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6、通过《关于为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构成了关联担保,与本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同意票20,076,36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7-01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2007年5月2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吴一坚董事长、田丰董事委托孙圣明董事代为表决。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二、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上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