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5月24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07年修订)。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07年修订)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7-034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5月24日,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授权朱峰先生、孙玉龙先生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保荐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007年5月8日,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于2007年5月9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了《关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年5月21日与安信证券签署了《补充保荐协议》,并于近期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终止协议》。自《补充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王时中、潘祖祖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荐终止协议》;
2、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及《补充保荐协议》。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