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15平米 北京推行经适房新政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北京新的住房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已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展开。昨天,记者了解到,这次北京明确了在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时不再“一刀切”,而是按照家庭人口不同制定不同标准。
根据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取得北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二是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低于60000元;三是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四是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而此前的要求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无论人数多少,年收入均低于6万元。
另外,按照试点政策的规定,今后经济适用房将执行新的配售标准,即人均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
北京方面还表示,试点3个月后,将在宣武区及全市逐步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