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专家:用足四大经济杠杆实现节能降耗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副主任周伏秋建议,我国要实现20%的节能目标,必须用足财政、税收、价格和金融四大经济杠杆。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节能降耗产业峰会上,周伏秋指出,国家需要运用财政杠杆,大力加强和完善节能经济支持政策,节能应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在政府预算的分配结构中,将节能放到优先的位置,增加节能的预算投入。
他强调表示,在节能法的修订中,我国应该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整合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强化节能投资力度;要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办法,来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对节能项目给予扶持。
在税收方面,他说,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需要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具体可包括:投资抵免、直接优惠、加速折旧;对关键性的、节能效益显著但因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一定标准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减税或免税政策。
对于价格杠杆的运用,他认为在电价改革中,要考虑实行环境折价,使发电外部成本内部化;对高耗能行业要坚决执行差别电价。同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金融方面,周伏秋建议,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节能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