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8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刘洪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240436515股,占总股份493767810股的48.69%。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03804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反对561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2%;弃权0股。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03804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反对561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2%;弃权0股。
4. 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03804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反对561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2%;弃权0股。
5. 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4687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7. 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林澜、张大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1. 变更注册地址:将注册地址变更为“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2. 增加经营范围:将经营范围增加“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备”一项。
同意24043651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意见概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海信电器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