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公司调查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热点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产权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5 月 2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3版:信息披露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方式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方式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07-018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方式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赤湾)的控股股东,为履行在深赤湾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向深赤湾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股东每1股股票派发0.727272份认沽权利。 上述认沽权利于2007年5月23日派发并于该日开始进入行权期。2007年5月29日为该认沽权利行权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认沽权利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

      (一)、认沽权利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投资者不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直接进行行权。如投资者需要行权,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在本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后再由投资者决定是否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由本公司收集所有的行权指令向深交所申报,办理行权手续。

      (二)、投资者决定行权后的申报程序

      1、投资者确认其持有深赤湾A股股票和认沽权利。

      2、投资者在2007 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期间,填写《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沽权利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1)

      3、投资者将上述委托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07年5月22日收市后的持有深赤湾A股股票的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复印件、2007 年5月22日收市后的的持有深赤湾A股股票的持股凭证)以传真等方式提交给本公司。

      4、本公司收集行权资料并经律师核查后于5月29日收市后向深交所申报。

      (三)行权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步丹

      联系地址: 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755-26694222

      联系传真:0755-26684117

      对于上述认沽权利行权操作方式,由本公司聘请的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周卫平、吴冬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详见2007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相关公告),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南山集团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下采用上述认沽权利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该种行权方式合法、有效。"

      此外,为使投资者免遭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

      (一)行权的含义及安排

      本公司派发的认沽权利,不能上市交易。其行权价为12.344元,行权日为2007年5月23日至2007 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在上述行权日,投资者每行使1份认沽权利,就是以12.344元的价格卖出1股其持有的深赤湾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票给本公司。

      (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

      截至本说明书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深赤湾A股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7.33元。参照这一价格,投资者若行权1份,所持有的1股深赤湾A股股票将被出售,即相当于将市价为27.33元的股票以每股12.344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公司,导致投资者每股股票直接损失14.986元。

      尽管投资者有行权的权利,但投资者应慎重行权。在深赤湾A股股票价格高于12.344元的情况下行权,投资者将即时遭受损失。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9日

      附1: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沽权利行权申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认沽权利行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南山集团申报认沽权利行权。在本次申报行权截止时间5月29日收市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本人于5月29日收市后向深交所申报行使代码为"038010"、简称"赤湾NSP1"的认沽权利,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行权申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认沽权利行权申报委托数据资料:

      序号 事项 数量

      1 认沽权利行权申报份数

      2 行权价格 (元)

      (注:如委托人于5月29日收市时持有标的证券少于认沽权利行权申报份数,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委托的申报时间结束。

      委托人持有认沽权利份数_________份,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7年     月    日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