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9日在上海茂名南路59号锦江饭店小礼堂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范秉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66名,代表股份数487,705,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35%(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48名,持有469,789,627股,占公司流通股A股股本的69.9001%;流通股B股股东18 名,持有17,916,030股,占公司流通股B股股本的9.94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过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二○○六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486,036,346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65772 %;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0002 %;
弃权: 1,669,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4226 %;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732,42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99.98782%;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002%;
弃权: 57,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1216%;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303,91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1.0019%;
反对: 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二、公司二○○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 485,994,346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6491%;
反对: 94,100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193%;
弃权: 1,617,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316%;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690,42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99.97888%;
反对: 94,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2003%;
弃权: 5,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109%;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303,91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1.0019%;
反对: 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三、公司二○○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 485,701,458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5891%;
反对: 370,988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761%;
弃权: 1,633,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348%;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569,62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99.9532%;
反对: 198,898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423%;
弃权: 21,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45%;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131,82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0.0413%;
反对: 172,09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9606%;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四、公司二○○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 485,927,346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6354%;
反对: 51,100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105%;
弃权: 1,727,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541%;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 623,42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99.9646%;
反对: 51,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109%;
弃权: 115,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245%;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303,91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1.0019%;
反对: 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五、二○○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6年末的总股本852,282,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计85,228,275.70元。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 485,683,587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5854%;
反对: 336,769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691%;
弃权: 1,685,30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455%;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551,758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99.9494%;
反对: 216,76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461%;
弃权: 21,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45%;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131,82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0.0413%;
反对: 120,0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6698%;
弃权: 1,664,20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2889%。
六、关于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486,036,346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65772 %;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0002 %;
弃权: 1,669,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4226 %;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732,42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99.98782%;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002%;
弃权: 57,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1216%;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303,91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1.0019%;
反对: 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七、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487,705,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486,036,346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99.65772 %;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0002 %;
弃权: 1,669,211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34226 %;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69,789,627股,意见如下:
同意:469,732,42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99.98782%;
反对: 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0002%;
弃权: 57,1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 0.01216%;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916,03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303,91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91.0019%;
反对: 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0%;
弃权: 1,612,11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 8.9981%。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方晓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