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41530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9,264,210.55元,未分配利润为108,216,053.31元。因本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决定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
另需说明:2006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总额为56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费等其他费用。自2000年12月公司经过重大资产重组起至今,一直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年审计机构。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