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5,221,67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相关法定承诺,并严格遵守。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止2007年4月30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截止2007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大股东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由于经营往来,占用本公司资金分别为4,221,085.70元和2,724,809.38元。为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本公司已于2007年5月28日分别与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签署了《偿还欠款协议书》,约定如果出售其股份,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否则本公司有权对其剩余的限售流通股份不予申请解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其核查意见如下:
安徽水利有限售条件的五家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安徽水利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安徽水利的两非控股股东--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分别与公司董事会签署了《偿还欠款协议书》,明确了其出售股份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本次符合条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5,221,67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