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343,91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持有的五洲明珠其他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五洲明珠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至目前,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按照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之内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没有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五洲明珠的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五洲明珠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343,91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39.38%,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徐广平、吴金星、刁培显、宋绪伟分别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