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29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刘平委托李琛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何爱华、董事陈英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董事推举董事李琛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同意陈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二、根据大股东推荐,会议同意张文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下次股东大会选举。
三、根据总经理提名,会议聘任何瑰女士(简历附后)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会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公司为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整改的建议和意见,特设立联系电话(传真)为:0813-2606903。
五、会议决定2007年6月18日上午10:30时,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6月16日至18日10:3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高嵩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董事候选人张文简历:
张文 男 汉族 1967年10月出生 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曾任西安煤矿机械厂采机所工程师;四川宜宾橡塑研究所所长;四川宜宾科力机械厂厂长。
财务总监何瑰简历:
何瑰 女 汉族 1957年2月出生 于安徽工学院大专毕业 高级会计师。曾任机械部西南办事处计划调拨科员;中国机械工业供销西南公司副处长、财务部主任;四川西南机械工业联营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深圳香港康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永利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成都欣凤业数码高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7-2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十五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自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事项解决或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为此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存在的为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巨额担保和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等问题尚未解决。公司经营状况尚未得到改善。
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实施,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依据股改方案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贡机械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已经完成。按新会计准则处理方法,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894万元。该债务豁免为一次性收益,并不带来现金流量。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