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房巷”)增发不超过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8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已刊登于2007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本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增发总量不超过9,000万股,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40%:6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申购日为:2007年6月1日。
一、关于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唯一的有限售条件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优先认购。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6,218,802股。
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认购的申购数量最低为1股,最高不得超过其可优先认购的股数。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优先配售数量加总与流通股网上可优先配售总量一致。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该申购无效。
(1)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370”、申购简称“三房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
(2)申购款=申购股数×10.00元/股。
(3)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应按可优先配售股数和发行价格缴纳足额申购款。
二、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的规定
除公司原股东可行使优先认购权之外,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除行使优先认购权外,机构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两种申购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本次发行,如果机构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购部分
(1)申购代码为“730370”,申购简称为“三房增发”。
(2)申购价格10.00元/股。
(3)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3600万股。
(4)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交所系统自动剔除。每户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3600万股。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股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与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应按申购价格和股数缴纳足额申购款。
2、网下申购部分
网下申购部分的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5,400万股。网下申购分为网下A类申购(即有效申购股数为300万股或以上,且承诺锁定期为1个月)和网下B类申购(即有效申购股数为50万股或以上)。有关网下发行的详细规定请参阅5月30日《上海证券报》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填写《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可从www.xyzq.com.cn或者www.sse.com.cn 网站下载),于2007年6月1日(T日)15:00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以及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传真:021-68419949,68419393-1235;电话:02168419973,68419393-1236。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须按其申购款的20%缴纳定金。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7年6月1日(T日)15:00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7年6月1日(T日)17:00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的在途时间。
申购款=申购股数×10.00元/股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
账号:216200100100185252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 156209
汇入行联行行号 83260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309290000107
收款银行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
收款银行联系人 薛刚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21-62154048
收款银行联系传真 021-62154529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全称。公司及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全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定金/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三房巷不设涨跌幅限制。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
股票代码:600370 股票简称: 三房巷 编号:2007-015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2007 年5 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 年5 月29 日、2007 年5 月30 日、2007 年5 月3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经达到20%。
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异常情况出现,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目前本公司正在进行增发A股工作,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已刊登于2007年5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6日停牌,6月7日起正常交易。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是《公司章程》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信息披露报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