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执照中增加“黄金珠宝首饰”零售的经营门类,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有关经营范围内容做相应的补充修改,并决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黄金珠宝首饰零售,销售定型包装、散装食品、冷冻饮品,针、纺织品,百货,家俱,100多种以内中、西成药,乙类非处方药及20种以内中药饮片(按市局会议纪要[2002]3号所定经营目录为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茸专柜),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工艺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信息服务,物业管理,餐饮、旅游等。
二、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会议决定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22日;
●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2007年6月22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43,381,474.12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17887.22元、10%任意公积金4317887.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本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253,178.33元。为使公司进一步加快连锁扩张的步伐,保证新设分店的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上述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单位及支付其定期审计费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详见本公告董事会决议第一条]。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 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18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531724 0591---87531578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