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07 年5 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 年 6 月 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用其自有物业和土地证作为抵押向工商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申请4亿元的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 4 日
证券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7-012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07 年6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昆仑饭店2层琅玕厅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 日
●股东登记时间:2007年6月 27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6月28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 2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昆仑饭店2层琅玕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7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3:00 闭市后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三)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四)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五)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决算报告》;
(六)审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25号3号院5号楼12A01室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院5号楼12A01室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65952451
传真: (010)65951475
联系人: 燕飞 张雪梅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6 月 4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注4]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