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6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因公没能出席,委托栗山王太郎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一董事因公没能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云峰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方的议案(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000万股,大冢制药株式会社认购2000万股。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出于战略投资布局方面的考虑,决定拟由大冢制药株式会社之全资子公司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7.03元,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7-01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14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部,并于2007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