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发布
2007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周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0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东方证券:
首先,《工作方案》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方案》指出,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而且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这将有力推动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努力去完成各自的节能减排指标。其次,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不会改变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趋势。再次,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将推动一些相关行业的发展。如《方案》提出,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都会给相关行业带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