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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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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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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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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等)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2007-005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04年6月成立起已满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的提名,现推荐徐征先生、刘国林先生、林锦胜先生、范忠伟先生、肖长松先生、夏钧先生、谭企坤先生、吴红兵先生、侯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谭企坤先生、吴红兵先生、侯勤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提交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七、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八、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第二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6)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8)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6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一楼。

      4.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持股东帐户、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才能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日期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21日上午9:00-下午3:30。

      5. 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公司证券部

      邮编:200120     电话:68870170 58885666*1821、1822

      传真:58795500 联系人:吴先生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7日

      附1:

      委托授权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附2

      侯选董事简历:

      徐征先生,男,现年46岁,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刘国林先生,男,现年56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林锦胜先生,男,现年46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范忠伟先生,男,现年5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建筑工程材料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助理、副书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肖长松先生,男,现年56岁,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干部处处长、工会主席,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夏 钧先生,男,现年55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总经济师,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经济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承包部经理,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谭企坤先生,男,现年66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土地局局长、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市建委科技委顾问、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红兵先生,男,现年40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副总裁,现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副总裁。

      侯勤先生,男,现年48岁,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现任上海君宜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候选人中谭企坤先生、吴红兵先生、侯勤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他们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证券管理部门审核。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2007-006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6月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蒋志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四.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八名监事组成,其中五名由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三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现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选举陈伟民、朱忠明先生、陆绍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的提名,现推荐蒋志权先生、郭雪林先生、张香田先生、朱海根先生、沈维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提交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侯选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 蒋志权,现年56岁,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2. 郭雪林, 现年52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干部处处长,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 陈伟民, 现年57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4. 张香田, 现年52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 朱忠明, 现年49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6. 朱海根, 现年56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 沈维忠, 现年50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8. 陆绍机, 现年57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员中蒋志权先生、郭雪林先生、张香田先生、朱海根先生、沈维忠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本次会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现就提名谭企坤先生、吴红兵先生、侯勤先生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建工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建工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上海建工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海建工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上海建工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建工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2007年5月21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谭企坤、吴红兵、侯勤,作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谭企坤 吴红兵 侯勤

      日 期:2007年5月21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吴红兵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韶因已连任两届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任职最多两届的规定,本公司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需替换一名独立董事。为此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目前已书面提名吴红兵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吴红兵先生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有碍独立性的情形。

      经了解,吴红兵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吴红兵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谭企坤 郑韶 侯勤

      2007年5月21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徐征等六名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届满。为此,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已书面提名徐征先生、刘国林先生、林锦胜先生、范忠伟先生、肖长松先生、夏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徐征先生、刘国林先生、林锦胜先生、范忠伟先生、肖长松先生、夏钧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其《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了解,徐征先生、刘国林先生、林锦胜先生、范忠伟先生、肖长松先生、夏钧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徐征先生、刘国林先生、林锦胜先生、范忠伟先生、肖长松先生、夏钧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谭企坤 郑韶 侯勤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