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7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6月8日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东安路8号(近肇家浜路)上海青松城三楼荟萃厅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目的
2.04拟购买资产范围及情况
2.05拟购买资产的定价
2.06发行价格
2.07发行数量
2.08锁定期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与解放报业集团和中润广告签订《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解放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传媒”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B、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传媒”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C、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传媒”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3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