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本公司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万股,持股比例为3.48%)于2007年5月23日向董事会提出了本次会议两项临时提案:1、《关于修订<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关于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7年6月6日上午在南京市环陵路18号紫金山庄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0,506,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02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税后利润44,049,328元;母公司税后利润43,947,802元,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4,394,780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2,468,467元,本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021,489元。同意以下分配方案:
鉴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将启动,且公司实施酒店实体连锁发展,本公司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2006年末,本公司资本公积金102,786,384元,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因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此事项有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金陵集团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38,506,700股。其中,同意:38,506,700 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锋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九、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十、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此议案为本公司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万股,持股比例为3.48%)提出的临时提案,提议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订为:“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为本公司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万股,持股比例为3.48%)提出的临时提案,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会议选举陈枫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90,506,700股。其中,同意:190,506,700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
上述十二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07年5月16日和5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并于2007年5月29日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的两项临时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股东资格、提案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临时提案《关于修订<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临时提案《关于提名增补陈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