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披露,我国各种收费规模依然偏大、行为不规范,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
非税收入是指政府用收费、基金、罚款、摊派、赞助等方式筹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职能的收入。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行政收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10%。如德国1994年各项收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8.1%,美国1995年政府非税收入在预算中的比重为7%,而我国一些地方这一比例占到30%以上。
大量非税加重了企业和民众负担,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败坏了社会风气,导致大量寻租行为。
为了治理非税收入泛滥所造成的乱局,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这一措施自身的缺陷未能抑制地方政府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冲动,因为在资金拨付方面,依然实行将非税收入全额发还或差额返还给收费单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谁收费谁使用、收费越多受益越多的固有顽疾。
显然,“收支两条线”未能找准非税收入泛滥的根源。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比如美国,它主要是采取“抓两头”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一头抓严格收费。任何一种收费都必须走立法程序,相关利益人及其代言人充分辩论,使收费不至于伤害到民众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并且,这种收费有别于税收,不具有任何强制性,纳税人有选择不通过交费换取公共产品的权利。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不给收费者自由裁量权。
另一头抓使用。美国规定,非税收入也要纳入预算,那些不纳入预算的也要接受严格的监督,以确保所有收费都必须被用于提供相关服务或福利项目。而在我国非税收入被纳入预算的比例则很小,仍以江苏为例,“67个省级机关单位就有160多亿的非税收入,平均每个部门2.4亿元左右”,真正缴入国库、纳入预算内的只占该资金总额的36%。
通过与美国的对比,不难发现我们的不足和要努力的方向,那就是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范收费和监督收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