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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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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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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2版:信息披露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第十六次(2006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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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06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07-004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6月4日通过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2007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6日至7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部分派任董事的股东已经出售了公司股份,故上述部分派任董事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要求,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定为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下届候选董事由上届董事会提名,并就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和基本情况以议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由本届董事会提名,为此,提名龙长生先生、鞠淑芝女士、吴宪和先生、唐宝华先生、李战军先生、朱方明先生、刘红忠先生、郑韶先生、张天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红忠先生、郑韶先生、张天西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三、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每年给予独立董事四至六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含税)。

      四、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股东年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召开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年股东年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

      2、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付明

      联系电话:58870671

      传真:58870670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长生先生,1962年生,1984年本科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986年硕士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曾在美国Gemstar Electronics 担任董事长,在美国NEXTOP TECHNOLOGY INC.担任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董事。

      鞠淑芝女士,1938年生,大学。历任农业部干部、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局干部、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吴宪和先生,1949年生,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贸易经济学系主任。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第49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所长、河南省商丘市政府经济顾问、中国市场营销学会理事。

      唐宝华先生,1949年生,大专,中共党员。曾任上海油脂一厂人事科长、上海富春特种电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规部副经理、上海良华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

      李战军先生,1949年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房地产发展研究所所长,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浦东新区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受聘于浦东新区政府担任新区城镇规划咨询专家。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副处长,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处长,上海市锦江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市香港街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方明先生,1968年生,大学,会计师。曾任上海均瑶乳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上海信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红忠先生,1965年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系主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国际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郑韶先生,男,1947年生,研究员,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上海市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张天西先生,1957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主任,学院院长等职;曾任陕西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4 年10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附件二: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红忠、郑韶、张天西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七日于上海

      附件三: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红忠、郑韶、张天西,作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红忠、郑韶、张天西

      二○○七年六月七日于上海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卡号:                             持股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是否对可能列入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图表决:是( )否( )

      2、如对列入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分别有不同的表决意见,请在委托书中另外说明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07-005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7年6月4日通过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6月6日至7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部分派任监事的股东已经出售了公司股份,故上述部分派任监事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要求,鉴于此,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改选。根据规定,现推荐陈荣福先生、张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荣福先生,1945年生,大专,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所长、上海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检查大队队长、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上海市企业登记处处长。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张志高先生,1965年生,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电机厂技术员、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