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在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
2、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八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关于申请2007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审议公司2006年年报及其摘要;
8、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9、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10、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敬请参见2007年4月21日本公司有关公告,或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上海证券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员本人身份证。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上海证券账户、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7年6月25日至29日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00—5:00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电话:027-68850733
4、联系传真:027-68850679
5、办公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6楼
6、邮政编码:430022
7、联系人:向丽娟
特此通知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