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
暨资产评估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见2007年2月14日和2007年3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公司将把公司的合肥分公司改制成全资子公司。为此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岳华”)对公司合肥分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岳华出具的岳评报字[2007]A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合肥分公司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0,059.67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如下: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调整后的账面值为21,948.32万元,评估值为30,059.67万元,评估增值8,111.35万元,增值率为36.9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上述评估范围不包含爱迪尔和福瑞达车型设计制造技术等无形资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设立子公司
公司将设立的合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为“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昌河),合肥昌河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多余的评估资产价值作为新设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将在近日内完成设立合肥昌河的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岳华岳评报字[2007]A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