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共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6334.46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耀江集团)续签担保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根据上述决议,本公司为耀江集团向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为10个月,自2007年6月6日至2008年4月6日。
二、被担保人情况:
浙江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大厦发展中心;注册资本: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曦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电子产品等。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0524422.31元,负债总额852511520.66元,净资产468012901.65元,净利润76718518.42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与耀江集团友好协商,同意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等额互保额度。本公司董事会对“耀江集团”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耀江集团”的资信及盈利状况较好,本公司与“耀江集团”进行互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6334.46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2、与“耀江集团”的担保协议文本;
3、“耀江集团”的财务报表;
4、“耀江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