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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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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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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家中企联合抗辩美国钢管反倾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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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家中企联合抗辩美国钢管反倾销案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虞利

      

      6月7日,美国钢管行业7家单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书,要求对中国输美焊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闻讯后,中国五矿化工商会与国内相关企业迅速行动积极应对。昨日,五矿商会与国内18家企业在京召开输美焊缝钢管反倾销反补贴应诉会议,决定成立临时应对小组,作为整体应诉,初步以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为此案代理律师。

      据了解,美方的申诉书正文达152页,其中,补贴方面提出了8大类29项,包括优惠贷款、所得税减免、土地、汇率操纵等。美方主要调查两个方面:中国是否在此类产品上对美国低价倾销,政府是否对其进行了补贴。事实上,涉案企业约46家。2007年1月至3月,我国对美出口上述产品15万吨,金额8710万美元,同比增长均在86%以上。

      参会人士告诉记者,一旦抗辩结果为无损害,所有中国相关企业都将分享这一结果,然而,如果有损害,企业需要争取单独税率,其中被抽样的企业将获得单独税率,未被抽样的税率为抽样企业的平均税率,未参与抗辩的企业税率为美方的指控倾销税率,最高88%。

      会上,18家企业投票,15家赞同联合抱团应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最后决议。而出口量最大的东方钢管公司成为协调小组组长单位。东方钢管总经理赵金山表示,美国是其最大的出口目的地之一,2006年出口量在10万吨以上,但是即使加征10%的反倾销税率,企业也无力承受,所以此案一定要赢。

      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分析师朗思捷认为,该案获胜的几率较大。美方企业主要是由于当时原材料价格过高且库存过大,造成其竞争力不强。而且美国该行业的利润2004年为12%,2005年为9%,并未出现不景气的情况。目前的问题并非出在中国企业出口上。此外,印度是该类产品对美出口的第二大国,其价格与中国产品相差10%都不到,如果中国产品被拒于美国市场门外,印度的出口将扩大。

      根据时间表,6月27日前后,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协会对此立案,召开听证会,7月22日初裁反倾销和反补贴情况,11月终裁,2008年3月仲裁。案件涉及主要内容是中方2006年10月1日到今年3月1日的出口数量和金额,以及有没有得到政府补贴的情况。据悉,此案诉讼费用可能达100万美元左右,将由应诉企业负担。

      美取消对我热轧碳钢的反倾销复审

      2007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初步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产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2006年12月27日,应美国钢铁生产者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宝钢集团和鞍钢集团的热轧碳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复审调查期为2005年1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经调查,鞍钢集团和宝钢集团在调查期内没有向美国出口涉案产品,因此,美国商务部初步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产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徐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