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3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191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4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姜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姜夏、奚河滨、赵广民、贺天元、王金会、侯培耀、宋颀年(职工代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夏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奚河滨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赵广民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贺天元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王金会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侯培耀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宋颀年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朱小平独立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于逸生独立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李一军独立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赵世君独立董事,同意1151912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经改选产生的董事简历详见2007年5月29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7-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13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姜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姜夏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姜夏先生简历详见2007年5月29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一军、委员于逸生、侯培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世君,委员朱小平、王金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于逸生,委员李一军、赵广民;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小平,委员赵世君、贺天元。)
三、决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奚河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奚河滨先生简历详见2007年5月29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决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玉林、史晓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建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五、决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史晓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决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义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七、关于修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先生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就此对本次董事会所作聘任决议发表“同意”意见。
附: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陈玉林,男,汉族,1964年8月生,大学文化,经济师。1979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农业技术员、农场副场长、场长等职;2002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史晓丹,男,1960年11月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在红兴隆分局环保办、开发办任科员,1987年9月始任农垦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体制改革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建国,男,1972年7月生,硕士,会计师。1994年8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参加工作,历任农垦总局财务处科员、科长;1998年11月起至今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赵义军,男,1973年5月生,大学文化,会计师。1993年9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财务处参加工作,1998年11月起至今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主管,2005年7月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