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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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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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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版:时事·国内
    我国城市供热将逐步实现商品化
    上海楼市遭遇“温柔一刀”
    环保总局受理上海磁悬浮环境报告
    酒泉风电设备制造基地年内开建
    安徽省国资委:将优良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
    CEPA第4个补充协议月底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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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楼市遭遇“温柔一刀”
    2007年06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开征非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将从2007年7月15日起实行 资料图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昨天,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就上海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规定,从2007年7月15日起,个人转让一定年限内的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转让房产总收入0.5%的土地增值税办法;对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则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上海并非率先在个人住房转让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城市。从去年12月1日起,北京已经对个人出售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只是核定征收的税率为转让价格的1%、高于上海的0.5%。而杭州则是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征收的,核定征收的税率为转让价格的0.5%。

      未住满5年转让要交税

      本报了解到,上海地税局已经向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下发《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地[2007]26号),通知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者改善居住条件转让非普通住房,居住满5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

      如果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标准是:凡居住未满3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核定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另外,个人转让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非新税种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陈宁介绍,我国在1995年颁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就对开发销售环节和个人住房转让环节的土地增值税征收都作出了明文规定,上海这次的标准也是按此制订的,而非新增税种。同时,上海已从2005年6月1日起对花园洋房和独栋别墅这两类非普通住房的转让开征土地增值税,这次通知则是将征收范围扩至所有的非普通住房。

      市场人士认为,根据规定,居住未满3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要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按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有些非普通住房转让的税收成本恐怕就比较高了。不过这次上海确定了转让收入0.5%的核定征收税率,这个比例不算高。所以我觉得和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一样,要看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了。

      为回暖楼市降降温

      “上海在这个时候落实非普通住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还是和地方政府的调控意图一脉相承的。”易居房地产研究员高级评论员杨红旭表示,上海楼市这几个月以来回暖趋势明显,今年的房价走势也变得微妙起来,“从前一阶段上海从严征收二手房个税朝令夕改的风波看,还是反映出上海政府意欲调节、稳定楼市的想法的,只是二手房个税的影响面太广,土地增值税就比较小,而且针对的是非普通住房,政府只是希望通过提高交易成本来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变相地为楼市降温。”

      陈宁认为,从市场影响来看,基于针对的只是非普通住房且税率较低,所能造成的影响还是有限的。“当然,距离通知正式实施还有1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可能会形成一个非普通住房的交易高峰。”

      ◎小贴士1:

      据上海2005年公布的普通住房的标准,上海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具体为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均为非普通住房。

      ◎小贴士2:

      据国家法律,征收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上海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暂按收入1%预征

      □本报记者 李和裕

      

      除了对非普通住房转让制定了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还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初提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上海地税局明确,上海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房屋出售的,暂统一按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而对按有关规定建设并出售的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暂不实行预征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国税总局于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在市场内掀起一阵巨浪,而上海地税局此次只是表明要进一步落实国家规定。

      对于针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市场普遍持赞同态度。“利率、汇率、税收等金融调节工具的恰当运用,能起到房价稳定器的作用。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我们的宏观调控正在朝这个方面努力,如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的严格清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和抑制土地囤积。如能因此减少部分未来供应,对于楼市从偏热走向理性来说,也不是件坏事。”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的分析师这样认为。

      ■相关报道

      今年前五月上海楼市“增小于求”

      □本报记者 李和裕

      

      2月止跌、3月回升、4月缓涨、5月升温更明显。昨天,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发布最新月度报告显示,在刚刚过去的5月,上海新房成交规模大幅增长,房价指数也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扬。5月中房上海住宅价格指数为1340点,较4月上升15点,涨幅为1.1%,而与去年同期相比则上涨5%。并且,今年1-5月上海累计新房成交量已达926万平方米,批准预售商品住房面积则为738万平方米,处于一个“增小于求”的状态。

      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分析师介绍,5月上海新房成交规模达265.6万平方米、21848套,较4月分别增加66.9万平方米、5135套。“看来近阶段银行贷款多次微幅升息并未对成交量产生负面影响。今年1-5月上海累计新房成交量为926万平方米,批准预售商品住房面积则为738万平方米,吸纳量超过新增供应25%,虽然住宅总体的供求比尚能保持在1.5:1的合理范围,但今年新增供应已显薄弱。”

      根据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5月对上海全市178个、总规模1349.7万平方米的楼盘调查样本所作的统计,有39%的楼盘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平均涨幅3.3%,最大涨幅为杨浦区大连路沿线某楼盘,均价每平方米上涨1500元,涨幅达10%。仅有2个样本楼盘出现价格下跌,均价每平方米分别回落75元和250元。

      “今年以来,上海的土地供应和土地完成开发情况同比均呈下降态势,预示未来住房供应不容乐观。”分析师这样认为,“尽管当前市场尚处在正常健康的状态,但多种迹象表明,上海面临未来房价上涨的压力并不轻松。”

      京沪5月房地产投资增幅均约11%

      □本报记者 李和裕

      

      随着国家近日陆续公布今年5月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各地也开始披露相关的经济运行数据。昨天,记者从上海市统计局和北京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5月,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503.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北京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2.8亿元,同比增长10.8%,约11%的增速均比前四月有所回落。

      上海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上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1518.84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03.98亿元,比增11.2%,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2.9%提高到33.2%。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北京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1.9亿元,同比增长15.3%。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32.8亿元,同比增长10.8%,增幅低于1-4月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