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已经于2007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现将本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事宜发布第一提示性公告,提示如下:
一、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5日。
二、 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于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都市股份股东(光明集团除外)。
三、 现金选择权价格:每股5.80元。
四、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22日(上午9:00-下午3:00)。
五、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程序:
1、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都市股份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投资者在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22日期间,填写《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3、投资者将上述委托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07年6月15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复印件、2007年6月15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以传真等方式提交给本公司。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4、本公司收集行权资料并经本公司和律师核查后将于2007年6月22日收市后向证券登记公司申报。
5、投资者在申报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为使投资者免遭可能的、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
1、行权的含义及安排
都市股份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5.80元,行权日为2007年6月18日至2007 年6月22日(上午9:00-下午3:00)。在上述行使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投资者每行使1份现金选择权,就是以5.80元的价格卖出1股其持有的都市股份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给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
2、行权可能遭受损失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都市股份股票的收盘价格远远高于5.80元。投资者若行使1份现金选择权,所持有的1股都市股份股票将以每股5.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尽管投资者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权利,但投资者应慎重行权。在都市股份股票价格高于5.80元的情况下行权,投资者即可能遭受损失。
七、行权期间公告和停复牌安排
八、行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顾俊、吴俊义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8楼
电 话:021-63457858、33180579
传 真:021-63458806
联系时间:上午9:00-下午3:00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5日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股份”)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都市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在本次申报行权截止时间2007年6月22日收市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都市股份代表本公司/本人于2007年6月22日收市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行使都市股份现金选择权,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行权申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认沽权利行权申报委托数据资料:
(以下申报信息务请准确完整填写)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委托的申报时间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收款的银行卡号(法人股东提供银行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7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