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0日
●除息日:2007年6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7日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30,640,466.0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167,019,830.02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1,697,660,296.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本报告期净利润(母公司)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953,001.71 元,北京香格里拉饭店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138,227.88元,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06年度实施的应付普通股股利248,091,895.50元,本年度合并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2,477,171.00元。
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红派息以总股本826,972,985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8,091,895.5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44,385,275.50元结转至下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0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7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10-68494205,68494267
传 真:010-68494207
六、备查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