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昨天有消息称,调高资源税的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另据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上调资源税的同时还将把计征方法由目前定额征收改为定率征收,即由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以提高资源使用成本。由于目前国际市场资源价格普遍上涨,而以往实行的从量征收无法体现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效果,改为从价计征后,能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既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资源利用,也有助于政府税收的增加。
据悉,从量征税不受价格变动影响,但却与课税对象的量有直接关系。而从价征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后者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
对此,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源税上调的具体时间表目前尚不得而知,但调整是必然的,且应该逐步进行。
“逐步提高资源税已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定方针,这在中央和各部委之间都已形成共识。但由于在政府与市民之间对资源价格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使得资源税的调整不可能一夜之间到位,必须经历一个过程。”韩文科说。
“提高资源税是一种必然趋势。”财政部财科所一位专家指出,“中国的资源价格便宜众所周知,也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采,提高资源税符合中国构建资源型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且资源税属于地方性税种,这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尽管如此,石家庄经济学院资源学院教授孙长远认为,仅仅上调资源税并不够,关键还在于改革税制。从理论上讲,对石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需要根据石油的利润来调节,征收部分应是因资源条件带来的超额利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则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最大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不反映”上:一不反映资源的需求稀缺程度;二不反映供求关系;三不反映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尤其是资源价格缺少弹性,不能利用价格手段激励节能。
在他看来,中国有必要采用一种经济手段,创造对节能的激励机制。“这其中最重要的是政策工具,也就是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以及税收政策的完善。”
有资料显示,中国矿产资源浪费严重,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只有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并且大中型矿山中有43%没有开展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