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40家机构可代收车船税
2007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记者昨日从中国平安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平安产险已完成代收代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国40家机构均能正常办理车船税收缴业务,确保以专业、诚信的品牌形象和行业领先的服务技术为纳税人服务。
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到了包括平安产险等具有承办交强险资格的24家保险公司手上。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赶在7月1日前完成代收代缴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另外,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还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
平安产险在收到通知后积极进行前期准备,从交强险保单的更改,系统升级到人员培训,各地分支机构的部署。截至到现在,平安产险已经实现全国40家机构全部能够正常办理车船税收缴业务。自7月1日起,平安产险全国40家机构将按照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