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5日上午在上海天诚大酒店(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金玉兰广场东座)九楼仁德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3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40,167,502(一亿四仟零一拾六万七仟五佰零二)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057%;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2人,共持有公司1,171,502(一佰拾七万一仟五佰零二)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109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人,共持有公司138,996,000(一亿三仟八佰九拾九万六仟)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8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购买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2.7%股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71,502(一佰拾七万一仟五佰零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171,502(一佰拾七万一仟五佰零二)股
占100.0000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0(零)股
占0.0000 %
(二)审议关于对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71,502(一佰拾七万一仟五佰零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171,502(一佰拾七万一仟五佰零二)股
占100.0000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0(零)股
占0.0000 %
(三)审议关于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升级改造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0,167,502(一亿四仟零拾六万七仟五佰零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167,502(一亿四仟零拾六万七仟五佰零二)股
占100.0000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0(零)股
占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