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7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7年6月15日在华泰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8,832,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2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五)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97,195,791.2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9,719,579.12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17,209,630.11,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44,533,955.32元,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82,150,377.85元。董事会拟定以现有股本480,413,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20,103,34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继续执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回避表决。
(七)审议《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徐寿春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