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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主办的“2007中国信托高峰论坛”上,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范文仲表示,2007年信托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信托公司今年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业务调整和创新,以抓风险防范和改革创新促进信托业机构健康发展。
范文仲表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信托业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受外部制度环境的制约,业务定位并不清晰。首先,我国的社会信用关系发展还不完善,信托法当时尚未颁布,信托业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法规信用制度保障。此外,改革初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信托业的宗旨应该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但当时居民和企业大多无财可理。经济发展状况严重制约了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发展初期信托公司数量虽多、但经营业务很不规范。2001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务开始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今年3月监管部门颁布实施了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控制了关联交易,严格了投资人资格。这一调整,对于完善我国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信托公司的长远利益。
范文仲表示,银监会党委一直很关心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发展问题。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在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非银行金融机构正面临着一个很好的形势,我国对直接融资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外开放使得国外很多产品和技术已逐步引入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产品和服务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从国际市场上看,直接融资创新活动和参与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上已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支主力军。较之其它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有着更具前瞻性的比较优势。
当前信托业的发展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信托机构必须加强忧患意识,谨慎应对在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因素。银监会蔡鄂生副主席近期指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一手抓风险防范,一手抓改革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有几个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一是信托公司向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敏感行业的资金投入仍然呈现增长态势,风险隐患需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公司治理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不可轻视;三是新兴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培育和业务发展缓慢;四是信托公司历史积淀问题较多,实现彻底转型任重道远。
范文仲指出,在实行新办法之后,信托公司必须进行业务创新和战略转型。信托公司要找准自身定位、从经营理念到运作方式上实现真正的转变,真正从”融资平台“转为专业财富管理机构。2007年,信托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时机,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也面临国际国内市场变化的新形势,相关监管部门将按照银监会党委的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信托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和创新,开创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与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