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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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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水电 公告编号:2007-01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杨锋源主持,全体董事9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杨锋源

      组成人员:杨锋源、邓志红、崔学刚;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谭文晖

      组成人员:谭文晖、肖敏、汪汝俊;

      3、提名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肖敏

      组成人员:肖敏、谭文晖、崔学刚、杨锋源、杨钦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崔学刚

      组成人员:崔学刚、谭文晖、杨锋源。

      上述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了公司《经营管理会议议事规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杨钦欢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叶新英、夏文梅、黄增孝共同担任,小组成员由杨国灵等7人组成。

      五、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经营管理激励方案》。

      为了能够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激励全体员工为创造良好的业绩而共同努力,本年度公司制定了如下经营管理激励方案:

      (一)对完成清欠任务单位及处置闲置资产的人员给予奖励

      2007年公司工作计划其中一项是处理闲置资产的目标不低于1亿元及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为完成这个目标,公司采取以下奖励措施:

      1、完成清欠任务的单位可获得回收应收款1%的奖励(应收款应以现金回收);

      2、处置闲置资产的人员可获得其所处置资产总额2%的奖励,但奖励金一定要在收款达到100%时方可提取,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达到其资产总额的6%(广西及梅州水电类企业为7%)时,超额部分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后,40%的超额部分可由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支配。

      (三)特殊情况授权经营层决定给予相应奖励。

      六、通过了《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 年1 月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决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2年6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的《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做全面修订。新修订的《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