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200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6月9日发出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2007年6月18日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大会提案。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提案列入本公司将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森第先生,1940年6月出生,196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物理系,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科学研究院室副主任、主任,机械工业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司长、综合计划司司长、行业发展司司长,部党组成员、部总工程师,中国机械装备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机械工业规划审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顾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名义理事长。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朱森第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该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
(盖章)
2007年6月18日于太原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森第,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朱森第
2007年6月18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