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固有资金
申购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的公告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7年6月21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基金代码:485105)7000万元人民币,申购费率为1000元。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117号文件批准,于2007年4月2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1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