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91,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1)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满后超出承诺的比例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入新华医疗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按承诺事项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0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99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以13.5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756万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582万股增加至1033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56.0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81.92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回购股份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如下表: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新华医疗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有关公司股本结构和股东持股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收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变更的说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李泽业先生因工作变动,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胡欣先生接替李泽业先生的工作,继续执行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91,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