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立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远期结售汇保证金等业务。并授权公司总裁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如因实际募集资金不足而产生的本项目实施资金缺口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同时将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龙吴路2998号调整为上海市泗沙路165号,并授权公司总裁签订有关房地产购买合同。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7年7月5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7-01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为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272.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20,623.84万元,用于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合资设立海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和建设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72.5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根据项目的排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首先用于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和合资设立海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保荐意见:
“中国海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确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调整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定于上海市龙吴路2998号。因当时该项目处于《项目建议书》申请报批阶段,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实施日期,因此仅与房产所有者签署了意向书,尚不具备取得该房产使用权的法律效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获知原意向使用的房屋已有部分租给其他客户使用,该房产目前已不再具备立即实施本项目的条件。为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泗沙路165号,属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已建房地产。该房地产在房屋建筑参数、面积、场地、配套设施和周边环境等方面均适合本项目的实施,与公司间的交通便利条件及房地产价格也能够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因此,公司拟按市场价格向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购买项目所需的房地产,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房地产购买合同。
综上所述,本项目仍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设立,本项目在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实施地点,有利于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如因实际募集资金不足而产生的本项目实施资金缺口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若有剩余,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三、关于签署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确定为上海市泗沙路165号。公司已于2007年6月19日与该房产所有者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21,356,113元的价格(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预算基本相符)取得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泗沙路165号7,018.06平方米钢砼框架综合厂房的所有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7,18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2006年6月30日起至2056年6月29日止。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上海市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上海段润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7-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5日上午8: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888号东方绿舟主楼二楼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7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7年7月4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07年7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海诚”(002116)股票__________ _股,拟参加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7-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07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 股实际派 1.44 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
2、除息日: 2007年6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07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7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六、备查文件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